------------------- 代办北京典当行注册3个月 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一、 典当行可以经营下列业务
(一)动产质押典当业务
(二)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
(三)房地产(外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的房地产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)抵押典当业务
(四)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
(五)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
(六)商务部依法批准的其他典当业务。
一、 新设典当行应具备以下条件:
1、注册资本。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,须实缴验资。
2、经营住所。新设典当行及分支机构营业场所应与现有典当行相距1公里以上,且应尽量选择临街铺面,面积应在60平方米以上;承租或者拨付使用期限3年以上,原则上开业一年内不得变更经营场所。经营住所地址名称应与租赁凭证保持一致,并在公安机关复核时提供相关证明。
3、股权结构。不少于2个具备投资能力的法人股东,法人股应当相对控股,法人股东合计持股比例占全部股份1/2以上,或者大股东是法人股东且持股比例占全部股份1/3以上;单个自然人不能为控股股东,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作为法人股东。
我们只做专业!!!
业务经理:陈醉
公司名称:恒成企服管理咨询(北京)有限公司
公司地址:北京市丰台区航丰路时代财富天地3号楼703